jlovm
2004-04-06 10:16:13 UTC
耶穌復活的鐵證(6)
4A.墳墓四周的光景
1B.復活前的景象
1C.耶穌死了
馬可曾記載耶穌受審完畢後的情形:
"彼拉多為要叫眾人喜悅,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,將耶穌鞭打了,交給人釘十字
架。兵丁把耶穌帶進衙門院里,叫齊了全營的兵。他們給他穿上紫袍,又用荊棘
編作冠冕給他戴上,就慶賀他說:'恭喜,猶太人的王啊!'又拿一根葦子打他
的頭,吐唾沫在他臉上,屈膝拜地。戲弄完了,就給他脫了紫袍,仍穿上他自己
的衣服,帶他出去,要釘十字架。
──馬可福音十五章 15-20節
馬庭理(John Mattingly)描述一個將被釘十字架之人在行刑前受鞭撻的情形:
"被判刑後的罪犯通常都被迫脫光衣服,然後將他綁在柱子上。劊子手開始施行
無情的鞭笞,雖然希伯來人律法規定不得鞭過四十下,但羅馬人的律法中卻無此
規定,受刑者受刑情況完全要看劊子手的憐憫而定。
"馬庭理論及施刑時所用的鞭條時說:'這種長長的皮制的鞭條,其上裝有骨刺
和金屬片,足以撕裂人的肉膚。'"42/21
第三世紀猶大地該撕利亞的主教優西比渥(Eusebius of Caesarea)也是早期教會
史的史學家,他在"致士每拿教會書信"中論及羅馬人的鞭刑時,這樣寫道:"受
刑者的血管破裂、筋腱、小腸都會露出來。"42/73
馬庭理(John Mattingly)又引用梁吉(John Peter Lange)在《主耶穌基督的生
平》(TheLife of Lord Jesus Christ,Ⅲ,270頁 )一書中的話,形容耶穌受苦的
情形說:"我猜想耶穌所受的鞭打,要較一般犯人所受的更為厲害。平日的鞭笞
應由劊子手執行,但在彼拉多庭院中并無劊子手,顯然他下命叫兵丁執刑。根據
羅馬士兵那些卑下、惡劣的本性,他們執刑野蠻的程度必是遠較劊子手為甚。"
40/33
經過嚴酷的肉刑後,耶穌還必須忍受背負十字架的痛苦,將十字架背至各各他。
馬庭理形容耶穌此刻所受的痛苦說:
1.顯然準備出發也是極痛苦的經歷,因為馬太福音二十七章31節這樣記載說:
'戲弄完了,就給他脫了袍子,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,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。'
脫下他的紫袍,再給他穿上自己的衣服,這些魯莽的動作必會使衣服觸及淤血斑
斑的傷處,引起極大的痛苦。"40/35
2.馬可福音十五章22節說:'他們帶耶穌到了各各他地方。'字里行間表示耶
穌自己已無力行走,或被帶或被抬至受刑的地方。至此那可怕、殘酷的鞭刑正式
告一結束,他們開始要把他釘上十字架了。"40/36
馬可又詳細地記錄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情形;
"他們帶耶穌到了各各他地方(各各他翻出來就是髑髏地),拿沒藥調和的酒給
耶穌,他卻不受。于是將他釘在十字架上,拈鬮分他的衣服,看是誰得什麼。釘
他在十字架上,是已初的時候。在上面有他的罪狀,寫的是'猶太人的王'。他
們又把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,一個在右邊,一個在左邊。從那里經過的人辱
罵他,搖著頭說:'咳,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,可以救自己從十字架
上下來罷!'祭司長和文士也是這樣戲弄他,彼此說:'他救了別人,不能救自
己。以色列的王基督,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,叫我們看見就信了。'那和他
同釘的人是譏誚他。從正午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。申初的時候,耶穌大聲喊叫說:
'以羅伊、以羅伊,拉馬撒巴各大尼'!翻譯出來就是'我的神!我的神!為什
麼離棄我?'旁邊站著的人有的聽見就說:'看哪!他叫以利亞呢!'有一個人
跑去,把海絨蘸滿了醋,綁在葦子上,送給他喝,說:'且等著,看以利亞來不
來把他取下。'耶穌大聲喊叫,氣就斷了。殿里的幔子,從上到下裂為兩半。對
面站著的百夫長,看見耶穌這樣喊叫斷氣,就說:'這人真是神的兒子!'"
馬庭理(John Mattingly)針對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一事分訴說:"要說耶穌在十字
架上忍受極大的痛苦的確言不為過",即使羅馬最有名的演說家西賽羅亦曾評論
這種酷刑,說:"對十字架這個字,我們羅馬人不但應閉口不言,甚至在我們的
思想、視界及聽界中亦不應涉及此名詞。" 42/26
甘邁高(Michael Green)也論及耶穌受難的情形說:"他一夜未眠,也無食物
可吃,忍受兩次戲弄式的審判,背上帶著羅馬九尾鞭抽打過後的裂痕,最後被人
帶去釘十字架。這是極慘無人道的一種酷刑,當犯人被掛在十字架上時,他體內
的每根神經都因痛苦而狂號。"19/32
法拉(Frederic W.Farrar)更詳盡地描述釘十字架之死的情景:"事實上釘十字
架死亡,乃是所有死亡痛苦中最可怕的一種──犯人昏迷、抽筋、干渴、發著高
燒,受破傷風菌的咀嚼,受人的羞辱、譏諷,長期的痛苦,心中的恐怖,傷口因
壞爛而壞腐──這樣至極的痛苦實在令人難以忍受,然而卻不至于痛苦得令犯人
昏迷過去。"
"犯人被掛在十字架上時,因姿勢的特殊緣故,每個小動作都令他感到極大的痛
苦,因鞭刑而破裂的血管、因痛苦而抽筋的肌肉不斷斗動著:發炎的傷口開始腐
化:頭部及胃部的動脈因多量血集中該處,開始腫脹。當各樣的痛苦都在逐漸增
強時,犯人體內開始感覺到忍無可忍、如火中燒般的干渴,這一切都因體內強烈
的痛苦所引起的。一般人往往因所臨近的不明之敵──死亡而戰‧,但對釘在十
字架上犯人而言,死反而是一種無上的解脫。"18/440
戴教授(E.Hermitage Day)在《基督教信仰的證據》(On the Evidence for the
Christian Faith)一書中說:"馬可強調彼拉多詫異耶穌這麼快就死了,他召來百
夫長問清楚後,才準人將耶穌的身體從十字架取下來。羅馬兵丁見慣人死的特征
及釘在十字架而死之人的情形。" 13/46-48
正如甘邁高(Michael Green)所說的,"釘十字架的死刑在巴勒斯坦一帶十分普
遍。" 19/32
彼拉多要求檢視耶穌已死的證明,甘邁高解釋這點說:"有四名執刑者前來檢察
他,檢視完畢後,才準許耶穌的朋友亞利馬太的約瑟將其尸體取去,以備安葬。"
19/32
甘邁高論到這四位驗尸官時說:"當他們看到一個人,他們即能分辨此人是否已
經死透,這四人當中的首領又聽見此人大聲喊叫後才斷氣的,因此向巡撫彼拉多
報告,此人已死。"……正如馬可福音十五章39節的記載:"對面站著的百夫
長,看見耶穌這樣喊叫斷氣,就說:'這人真是神的兒子'!"又如馬可福音十
五章44節所說:"彼拉多詫異耶穌已經死了,便叫百夫長來,問他耶穌死了久
不久?"19/32,33
史托德(John R.W.Stott)在《真理的尋索》(Basic Christianity,IVP出版)中寫
道:"彼拉多十分詫異,耶穌這麼快就已經死了。但因百夫長的證詞,他很放心
地讓約瑟將耶穌的尸首自十字架上取下來。"63/49
戴教授(Day,E.H)觀察道:"根據馬太福音的記載,墳墓前有兵丁把守,可
見猶太人也相信耶穌已經死了。"13/46-48
戴氏更進一步指出,"沒有一個既搬移耶穌尸體,又將其安放入墳墓中的人,會
懷疑耶穌還活著。"13/46-48
戴教授又論及湯普生(James Thompson)所著的《耶穌肉身之死的原因》,他說:
"湯普生認為耶穌之死并非因肉體的耗盡,也非因忍受不了十字架的苦刑,而是
因他心靈上承受了極大的痛苦,使他心髒破裂而死。其心力與體力的瓦解,證明
耶穌之死并非完全出于體力的耗盡。兵丁的長矛刺入其肋旁,為要向世人證明他
的死是因心髒破裂而死。"13/48,49
賀敦(Samuel Houghton)醫生,是愛爾蘭都柏林大學的聞名生理學家,他對耶
穌之死有如下的看法:
"當兵丁用矛扎耶穌的肋旁時,他已經死了,于是有血和水流出來,這現象若不
能用自然因素解釋,便是一件神跡。約翰想到這件事時,他也覺得此事若非神跡,
必然也是極不尋常的一個現象。我們由他寫福音書時所用的語氣中可以看出來,
尤其是因為他強調說,'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'。"
"根據我對人與動物的觀察及所做的種種試驗,我個人得到如下的結論──當我
用一把與羅馬兵丁所用之矛大小相仿的一把大刀,刺入尸體的左肋時,通常會有
三種可能的情形發生:
1.除了稍有血滴流出來,不會有什麼從傷口流出。
2.會有許多血流出來。
3.先有許多水由傷口流出來,最後才帶幾滴血流出來。
"在這三種情形下,第一種最常發生,第二種多發生在溺斃或強烈的鹽基酸中毒
死後,這點我們可以用動物作實驗,這也可能就是被釘十架之人致死的原因。第
三種情形發生在得肋膜炎、心里炎和心髒破裂之後。以上三種情形均是一般致力
研究此事的解剖學家所熟悉的現象。但另有兩種例子,雖然如今已有生理學的原
則可以解釋,然而除約翰福音外,其他福音書中均無記載,我個人也沒有機會親
自看見這些現象。
4.有大量的水,再繼之有大量的血由傷口流出。
5.有大量的血,再繼之有大量的水由傷口流出。
因釘十字架而死時,會引起肺部充血,這與溺斃和鹽基酸中毒死的現象頗為相
似。第四種現象發生在受刑者在釘十字架前──得肋膜炎:第五種現象則發生在
釘十字架上的犯人因心髒破裂而死之後。根據耶穌受難前數日的生活,我們知道
他沒有得肋膜炎的可能;同時當兵丁用矛剌入耶穌肋旁時,是血先流出,水再流
出,可證明他不是因得肋膜炎而死。由此可見,耶穌必然是因十字架苦刑與心髒
破裂而死。"
"史都德(Dr.William Stroud)也同意心髒破裂是使耶穌致死的原因。我個人絕
對相信當時有這事發生……"11/345,350
使徒約翰曾詳細地記錄在各各他山上所發生的每個細節。賀敦(Samuel
Houghton)總結說:"這一點非常重要,證明約翰福音十九章的記載絕非出于虛
構,而是由一個見證人親眼所目擊,只是他難以相信所見之事,使他不得不承認
這一切經過確實是個奇跡。"11/349,35
甘邁高(Michael Green)論到耶穌的死說:"見證人自己告訴我們說,在耶穌被
刺的肋旁有'血和水'流出來(約翰福音十九章34、35節),并且一再強調此事
的重要性,如果耶穌尚未死,那麼當長矛刺入其肋旁時,必然有大量的血隨著每
一個心跳強勁地涌出來。相反,旁觀的人卻注意到有半固體的深紅血塊滲出,清
楚地和水狀的血區分開。這些大動脈中大量的血塊,在醫學上是格外有力的死亡
證明。最重要的是這位傳道人在他記載此事時,他根本不知此現象對病理學家的
重要性。從長矛刺入之處,有'血和水'涌出來,這證明耶穌已經死了。"19/33
千德勒(Samuel Chandler)說:"所有的福音書作者都同意,約瑟向彼拉多索求
耶穌的尸體。彼拉多由看守十字架的百夫長口中得知"耶穌……已經死了,就將
尸體交給約瑟。"8/62,63
千德勒教授很肯定地辯道:"我們看約瑟和尼哥底母如何按照猶太人埋葬的禮
節,將耶穌的尸體用香料裹好,就可以知道耶穌已死。當耶穌被他們由十字架上
取下來後,假若他還有一絲余息,而按照猶太人埋葬的禮節,沒藥和沉香具有辛
辣、苦味和強烈的氣味,猶太人用它們敷在尸體上,身上再用細麻布緊緊裹起來,
臉與頭也用裹頭布和香料裹上,這些布與香料也會致耶穌于到死地。"8/62,63
海德堡的鮑拉思(Paulus of Heidelberg)在上世紀初期曾極力狡辯基督復活之事,
人稱耶穌在十字架上并非真死,只是漸漸衰弱昏迷過去而已。但法國西海岸拉洛
雪(La Rachelle)市的李卡謬主教(Bishop E.Le Camus)說:"醫學界首先就能
擊破其說。有人告訴李卡謬主教說:耶穌從十字架上被取下來時,若仍是活著的,
他也必會死在墓中。因為平常血液的循環作用受阻,當身體觸及冰冷的墓穴時,
會使血液凝固而昏厥過去,除此以外,一個已經昏厥過去的人不可能在緊閉的洞
穴中又活過來,再加上一個不通氣的洞內強烈的香料氣味,也足以使一個頭腦昏
迷的人致之于死地。今天舉凡相信理性主義的學者都認為以上的假設不但荒謬而
且是可厭的,大家均已同意被釘十字架的耶穌是在那個星期五去世的"。
34/485,486
羅普教授(Prof.Albert Roper)在《耶穌果真由死里復活了麼?》(Did Jesus Rise
From the Dead?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,1965年版)中這樣寫道:"耶穌被
羅馬兵丁按他們的法律釘在十字架上,這些兵丁充滿信心能將此任務達成"。
53/33
最後,我們都同意使徒約翰對耶穌之死所做的描述,他這樣見證說:
"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,他的見證也是真的,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
的,叫你們也可以信。"
──約翰福音十九章35節
以上摘自《鐵證待判》一書
http://www.bluebrain.co.uk/kif/download/index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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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A.墳墓四周的光景
1B.復活前的景象
1C.耶穌死了
馬可曾記載耶穌受審完畢後的情形:
"彼拉多為要叫眾人喜悅,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,將耶穌鞭打了,交給人釘十字
架。兵丁把耶穌帶進衙門院里,叫齊了全營的兵。他們給他穿上紫袍,又用荊棘
編作冠冕給他戴上,就慶賀他說:'恭喜,猶太人的王啊!'又拿一根葦子打他
的頭,吐唾沫在他臉上,屈膝拜地。戲弄完了,就給他脫了紫袍,仍穿上他自己
的衣服,帶他出去,要釘十字架。
──馬可福音十五章 15-20節
馬庭理(John Mattingly)描述一個將被釘十字架之人在行刑前受鞭撻的情形:
"被判刑後的罪犯通常都被迫脫光衣服,然後將他綁在柱子上。劊子手開始施行
無情的鞭笞,雖然希伯來人律法規定不得鞭過四十下,但羅馬人的律法中卻無此
規定,受刑者受刑情況完全要看劊子手的憐憫而定。
"馬庭理論及施刑時所用的鞭條時說:'這種長長的皮制的鞭條,其上裝有骨刺
和金屬片,足以撕裂人的肉膚。'"42/21
第三世紀猶大地該撕利亞的主教優西比渥(Eusebius of Caesarea)也是早期教會
史的史學家,他在"致士每拿教會書信"中論及羅馬人的鞭刑時,這樣寫道:"受
刑者的血管破裂、筋腱、小腸都會露出來。"42/73
馬庭理(John Mattingly)又引用梁吉(John Peter Lange)在《主耶穌基督的生
平》(TheLife of Lord Jesus Christ,Ⅲ,270頁 )一書中的話,形容耶穌受苦的
情形說:"我猜想耶穌所受的鞭打,要較一般犯人所受的更為厲害。平日的鞭笞
應由劊子手執行,但在彼拉多庭院中并無劊子手,顯然他下命叫兵丁執刑。根據
羅馬士兵那些卑下、惡劣的本性,他們執刑野蠻的程度必是遠較劊子手為甚。"
40/33
經過嚴酷的肉刑後,耶穌還必須忍受背負十字架的痛苦,將十字架背至各各他。
馬庭理形容耶穌此刻所受的痛苦說:
1.顯然準備出發也是極痛苦的經歷,因為馬太福音二十七章31節這樣記載說:
'戲弄完了,就給他脫了袍子,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,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。'
脫下他的紫袍,再給他穿上自己的衣服,這些魯莽的動作必會使衣服觸及淤血斑
斑的傷處,引起極大的痛苦。"40/35
2.馬可福音十五章22節說:'他們帶耶穌到了各各他地方。'字里行間表示耶
穌自己已無力行走,或被帶或被抬至受刑的地方。至此那可怕、殘酷的鞭刑正式
告一結束,他們開始要把他釘上十字架了。"40/36
馬可又詳細地記錄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情形;
"他們帶耶穌到了各各他地方(各各他翻出來就是髑髏地),拿沒藥調和的酒給
耶穌,他卻不受。于是將他釘在十字架上,拈鬮分他的衣服,看是誰得什麼。釘
他在十字架上,是已初的時候。在上面有他的罪狀,寫的是'猶太人的王'。他
們又把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,一個在右邊,一個在左邊。從那里經過的人辱
罵他,搖著頭說:'咳,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,可以救自己從十字架
上下來罷!'祭司長和文士也是這樣戲弄他,彼此說:'他救了別人,不能救自
己。以色列的王基督,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,叫我們看見就信了。'那和他
同釘的人是譏誚他。從正午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。申初的時候,耶穌大聲喊叫說:
'以羅伊、以羅伊,拉馬撒巴各大尼'!翻譯出來就是'我的神!我的神!為什
麼離棄我?'旁邊站著的人有的聽見就說:'看哪!他叫以利亞呢!'有一個人
跑去,把海絨蘸滿了醋,綁在葦子上,送給他喝,說:'且等著,看以利亞來不
來把他取下。'耶穌大聲喊叫,氣就斷了。殿里的幔子,從上到下裂為兩半。對
面站著的百夫長,看見耶穌這樣喊叫斷氣,就說:'這人真是神的兒子!'"
馬庭理(John Mattingly)針對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一事分訴說:"要說耶穌在十字
架上忍受極大的痛苦的確言不為過",即使羅馬最有名的演說家西賽羅亦曾評論
這種酷刑,說:"對十字架這個字,我們羅馬人不但應閉口不言,甚至在我們的
思想、視界及聽界中亦不應涉及此名詞。" 42/26
甘邁高(Michael Green)也論及耶穌受難的情形說:"他一夜未眠,也無食物
可吃,忍受兩次戲弄式的審判,背上帶著羅馬九尾鞭抽打過後的裂痕,最後被人
帶去釘十字架。這是極慘無人道的一種酷刑,當犯人被掛在十字架上時,他體內
的每根神經都因痛苦而狂號。"19/32
法拉(Frederic W.Farrar)更詳盡地描述釘十字架之死的情景:"事實上釘十字
架死亡,乃是所有死亡痛苦中最可怕的一種──犯人昏迷、抽筋、干渴、發著高
燒,受破傷風菌的咀嚼,受人的羞辱、譏諷,長期的痛苦,心中的恐怖,傷口因
壞爛而壞腐──這樣至極的痛苦實在令人難以忍受,然而卻不至于痛苦得令犯人
昏迷過去。"
"犯人被掛在十字架上時,因姿勢的特殊緣故,每個小動作都令他感到極大的痛
苦,因鞭刑而破裂的血管、因痛苦而抽筋的肌肉不斷斗動著:發炎的傷口開始腐
化:頭部及胃部的動脈因多量血集中該處,開始腫脹。當各樣的痛苦都在逐漸增
強時,犯人體內開始感覺到忍無可忍、如火中燒般的干渴,這一切都因體內強烈
的痛苦所引起的。一般人往往因所臨近的不明之敵──死亡而戰‧,但對釘在十
字架上犯人而言,死反而是一種無上的解脫。"18/440
戴教授(E.Hermitage Day)在《基督教信仰的證據》(On the Evidence for the
Christian Faith)一書中說:"馬可強調彼拉多詫異耶穌這麼快就死了,他召來百
夫長問清楚後,才準人將耶穌的身體從十字架取下來。羅馬兵丁見慣人死的特征
及釘在十字架而死之人的情形。" 13/46-48
正如甘邁高(Michael Green)所說的,"釘十字架的死刑在巴勒斯坦一帶十分普
遍。" 19/32
彼拉多要求檢視耶穌已死的證明,甘邁高解釋這點說:"有四名執刑者前來檢察
他,檢視完畢後,才準許耶穌的朋友亞利馬太的約瑟將其尸體取去,以備安葬。"
19/32
甘邁高論到這四位驗尸官時說:"當他們看到一個人,他們即能分辨此人是否已
經死透,這四人當中的首領又聽見此人大聲喊叫後才斷氣的,因此向巡撫彼拉多
報告,此人已死。"……正如馬可福音十五章39節的記載:"對面站著的百夫
長,看見耶穌這樣喊叫斷氣,就說:'這人真是神的兒子'!"又如馬可福音十
五章44節所說:"彼拉多詫異耶穌已經死了,便叫百夫長來,問他耶穌死了久
不久?"19/32,33
史托德(John R.W.Stott)在《真理的尋索》(Basic Christianity,IVP出版)中寫
道:"彼拉多十分詫異,耶穌這麼快就已經死了。但因百夫長的證詞,他很放心
地讓約瑟將耶穌的尸首自十字架上取下來。"63/49
戴教授(Day,E.H)觀察道:"根據馬太福音的記載,墳墓前有兵丁把守,可
見猶太人也相信耶穌已經死了。"13/46-48
戴氏更進一步指出,"沒有一個既搬移耶穌尸體,又將其安放入墳墓中的人,會
懷疑耶穌還活著。"13/46-48
戴教授又論及湯普生(James Thompson)所著的《耶穌肉身之死的原因》,他說:
"湯普生認為耶穌之死并非因肉體的耗盡,也非因忍受不了十字架的苦刑,而是
因他心靈上承受了極大的痛苦,使他心髒破裂而死。其心力與體力的瓦解,證明
耶穌之死并非完全出于體力的耗盡。兵丁的長矛刺入其肋旁,為要向世人證明他
的死是因心髒破裂而死。"13/48,49
賀敦(Samuel Houghton)醫生,是愛爾蘭都柏林大學的聞名生理學家,他對耶
穌之死有如下的看法:
"當兵丁用矛扎耶穌的肋旁時,他已經死了,于是有血和水流出來,這現象若不
能用自然因素解釋,便是一件神跡。約翰想到這件事時,他也覺得此事若非神跡,
必然也是極不尋常的一個現象。我們由他寫福音書時所用的語氣中可以看出來,
尤其是因為他強調說,'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'。"
"根據我對人與動物的觀察及所做的種種試驗,我個人得到如下的結論──當我
用一把與羅馬兵丁所用之矛大小相仿的一把大刀,刺入尸體的左肋時,通常會有
三種可能的情形發生:
1.除了稍有血滴流出來,不會有什麼從傷口流出。
2.會有許多血流出來。
3.先有許多水由傷口流出來,最後才帶幾滴血流出來。
"在這三種情形下,第一種最常發生,第二種多發生在溺斃或強烈的鹽基酸中毒
死後,這點我們可以用動物作實驗,這也可能就是被釘十架之人致死的原因。第
三種情形發生在得肋膜炎、心里炎和心髒破裂之後。以上三種情形均是一般致力
研究此事的解剖學家所熟悉的現象。但另有兩種例子,雖然如今已有生理學的原
則可以解釋,然而除約翰福音外,其他福音書中均無記載,我個人也沒有機會親
自看見這些現象。
4.有大量的水,再繼之有大量的血由傷口流出。
5.有大量的血,再繼之有大量的水由傷口流出。
因釘十字架而死時,會引起肺部充血,這與溺斃和鹽基酸中毒死的現象頗為相
似。第四種現象發生在受刑者在釘十字架前──得肋膜炎:第五種現象則發生在
釘十字架上的犯人因心髒破裂而死之後。根據耶穌受難前數日的生活,我們知道
他沒有得肋膜炎的可能;同時當兵丁用矛剌入耶穌肋旁時,是血先流出,水再流
出,可證明他不是因得肋膜炎而死。由此可見,耶穌必然是因十字架苦刑與心髒
破裂而死。"
"史都德(Dr.William Stroud)也同意心髒破裂是使耶穌致死的原因。我個人絕
對相信當時有這事發生……"11/345,350
使徒約翰曾詳細地記錄在各各他山上所發生的每個細節。賀敦(Samuel
Houghton)總結說:"這一點非常重要,證明約翰福音十九章的記載絕非出于虛
構,而是由一個見證人親眼所目擊,只是他難以相信所見之事,使他不得不承認
這一切經過確實是個奇跡。"11/349,35
甘邁高(Michael Green)論到耶穌的死說:"見證人自己告訴我們說,在耶穌被
刺的肋旁有'血和水'流出來(約翰福音十九章34、35節),并且一再強調此事
的重要性,如果耶穌尚未死,那麼當長矛刺入其肋旁時,必然有大量的血隨著每
一個心跳強勁地涌出來。相反,旁觀的人卻注意到有半固體的深紅血塊滲出,清
楚地和水狀的血區分開。這些大動脈中大量的血塊,在醫學上是格外有力的死亡
證明。最重要的是這位傳道人在他記載此事時,他根本不知此現象對病理學家的
重要性。從長矛刺入之處,有'血和水'涌出來,這證明耶穌已經死了。"19/33
千德勒(Samuel Chandler)說:"所有的福音書作者都同意,約瑟向彼拉多索求
耶穌的尸體。彼拉多由看守十字架的百夫長口中得知"耶穌……已經死了,就將
尸體交給約瑟。"8/62,63
千德勒教授很肯定地辯道:"我們看約瑟和尼哥底母如何按照猶太人埋葬的禮
節,將耶穌的尸體用香料裹好,就可以知道耶穌已死。當耶穌被他們由十字架上
取下來後,假若他還有一絲余息,而按照猶太人埋葬的禮節,沒藥和沉香具有辛
辣、苦味和強烈的氣味,猶太人用它們敷在尸體上,身上再用細麻布緊緊裹起來,
臉與頭也用裹頭布和香料裹上,這些布與香料也會致耶穌于到死地。"8/62,63
海德堡的鮑拉思(Paulus of Heidelberg)在上世紀初期曾極力狡辯基督復活之事,
人稱耶穌在十字架上并非真死,只是漸漸衰弱昏迷過去而已。但法國西海岸拉洛
雪(La Rachelle)市的李卡謬主教(Bishop E.Le Camus)說:"醫學界首先就能
擊破其說。有人告訴李卡謬主教說:耶穌從十字架上被取下來時,若仍是活著的,
他也必會死在墓中。因為平常血液的循環作用受阻,當身體觸及冰冷的墓穴時,
會使血液凝固而昏厥過去,除此以外,一個已經昏厥過去的人不可能在緊閉的洞
穴中又活過來,再加上一個不通氣的洞內強烈的香料氣味,也足以使一個頭腦昏
迷的人致之于死地。今天舉凡相信理性主義的學者都認為以上的假設不但荒謬而
且是可厭的,大家均已同意被釘十字架的耶穌是在那個星期五去世的"。
34/485,486
羅普教授(Prof.Albert Roper)在《耶穌果真由死里復活了麼?》(Did Jesus Rise
From the Dead?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,1965年版)中這樣寫道:"耶穌被
羅馬兵丁按他們的法律釘在十字架上,這些兵丁充滿信心能將此任務達成"。
53/33
最後,我們都同意使徒約翰對耶穌之死所做的描述,他這樣見證說:
"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,他的見證也是真的,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
的,叫你們也可以信。"
──約翰福音十九章35節
以上摘自《鐵證待判》一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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